1、什么样的气候条件下禁止露天高空高空好作业
应该是什么样的天气条件下吧。
大风,暴雨,雷雨,大雾,冰雹,雾霾,风雪等等,这些影响高空稳定,危害高空安全的天气都禁止高空作业。
2、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何种作业
不知道你是那个行业
这种气候,不能出海,不能捕鱼
希望能帮到你!
3、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规定,遇有几级及以上大风或恶劣气候时,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规定,遇有6级及以上大风或恶劣气候时,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第二章基本规定第17条,遇有雷雨、暴雨、浓雾、六级及以上大风时,不得进行高处作业、水上运输、露天吊装、杆塔组立和放紧线等作业。
(3)下列气候中可以进行露天作业扩展资料:
第1条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职工在施工中的安全和健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架空电力线路施工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程。
第2条本规程适用于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35~63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可参照执行。
第3条施工单位可根据本规程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制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第4条施工单位的各级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必须熟悉并严格遵守本规程;工人必须熟悉和严格遵守本规程的规定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第5条对从事电气、起重、焊接、爆破、爆压、高处作业、汽车驾驶、机械操作等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专业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并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取证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对上述人员应定期进行考核,不合格者应收回证件、停止作业,待重新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6条新进企业的人员(包括学徒工、合同工、临时工、协议工、实习人员)在分配工作前必须进行公司、工区、班组三级安全教育。民工必须在施工前由施工负责人讲解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方法,并做好安全监护工作。
第7条试验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之前,必须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第8条在执行本规程的同时,必须贯彻执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
4、几级风禁止室外动火作业
五级风禁止室外动火作业。
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下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风电场变电站户外风力在10米每秒以上时禁止设备巡视 ,大风天气(风速在每秒10米时)不得随意登高巡视,禁止攀登塔筒,停止对风机的一切维护工作。
注意事项:
1、动火作业前,应辨识危险因素,进行风险评估,采取安全措施,必要时编写安全工作方案。
2、凡是没有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没有落实安全措施或安全工作方案,未设现场动或监护人以及安全工作方案有变动且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3、动火作业许可证是动火作业现场操作依据,只限同类介质、同一设备、指定的措施和时间范围内使用,不得涂改、代签。
4、在带有可燃、有毒介质的容器、设备和管线上不允许动火。确属生产需要应动火时,应制定可靠的安全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后方可动火。
5、企业应结合实际情况,对动火作业实行分级管理。
5、多少级以上的大风与雷暴雨天,禁止在露天进行悬空作业?
6级以上。
《江苏省高处悬挂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第九条 高处悬挂作业不得在大雾、暴雨、大雪、大风(风速10.8m/s,相当于阵风6级)等恶劣气候及夜间无照明时作业。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下同时作业。在距离高压线10米区域内无特殊安全防护措施时禁止作业。
(5)下列气候中可以进行露天作业扩展资料:
1、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杆、栏网或其它安全设施。
2、悬空作业所用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验证方可使用。
3、构件吊装和管道安装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钢结构的吊装,构件应尽可能在地面组装,并应搭设进行固定、电焊、高强螺栓连接等工序的高空安全设施,随构件同时上吊就位。拆卸时的安全措施,亦应一并考虑和落实。高空吊装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屋架、桁架等大型构件前,也应搭设悬空作业中所需的安全设施。
②悬空安装大模板,吊装第一块预制构件,吊装单独的大中型预制构件时,必须站在操作平台上操作。吊装中的大模板和预制构件以及石棉水泥板等屋面板上,严禁站人和行走。
③安装管道时,必须有已完结构或操作平台为立足点,严禁在安装中的管道上站立和行走。
6、下列属于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一般要求是? A.使用前应首先做一次外观检查 B.无期限地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
为了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与安全,防止发生伤亡事故,加强对员工的个人防护,保证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发放,制定本规定.
一. 员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范围和原则
1. 发放范围:
(1) 从事高温、辐射低温操作者.
(2) 从事有烧、烫伤机械伤害危险操作者.
(3) 从事散发毒性、刺激性、感染性等有害气体粉尘等有害作业的操作者.
(4) 从事腐蚀、潮湿或苦脏岗位操作者.
(5) 从事高空或湿式作业的操作者.
(6) 从事有可能受到电击、电伤等危险的电气操作者.
(7) 从事有强噪声或可能令人窒息作业的操作者.
(8) 从事有磨损和油灰等污染作业的操作者.
(9) 从事露天作业而必须在雨中坚持生产的作业者
(10) 凡是在严寒气候中,从事露天作业边疆时间超过4小时的作业者.
(11) 其他需要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作业者.
2. 发放原则:
(1) 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 严格招待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发放标准, 得任意扩大发主和范围和提高标准.
(3) 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转送、转卖.
二、发放使用标准
1、发放、使用管理标准,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及单位规定的发放标准执行.
2.新工种、新项目需新增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结合同类单位发放使用标准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发放使用标准.
三、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定
1.劳动防护用品,不同工种不同标准,不同条件不同规定,不搞平均主义,充分发按防护用品的作用,防止浪费.
2.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的一项辅助措施,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保证安全.
3.基层干部按管辖的主要岗位标准发给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限按规定标准执行.
4.临时工作人员的防护用品按同类工种标准执行.
5.实习生、代培人员必须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品由实习单位提供,费用按协议规定处理.
6.进入生产现场从事生产作业,必须认真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7.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按从事本岗位的实际生产时间计算.期满手以旧换新.
8.备用的劳动防护用品要专人保管.
9.员工调出时,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一律由单位收回;员工单位内部调动时,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卡片同时转交新单位;工种变动时,原工种和新工种标准之间的差别按实际情况增减.
四、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部门职责
1.安全管理部门
(1)对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款式、标准招待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根据国家、省、市行业规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修订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
(3)如发现质量款式等不符合要求,有权指令停止发放和退回。
(4)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领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审批。
2、物资采购部门
(1)必须采购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采购需报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同意方可采购。
3.材料供应部门
(1)要认真按劳动防护用品标准、规格、款式、质量要求对入库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不符合标准不准入库和发放。
(2)发现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总是时,要报安全管理部门及时进行处理。
(3)对库内劳动防护用品要认真保管,做好防潮、防雨等事项。保持良好通风,防止劳动防护用品损坏。
4.财务部门
(1)按主管部门提出的季度劳动防护用品的预算计划,及时提供劳动防护用品经费。
(2)建立劳动防护用品专款专用台帐。
5.其他部门
(1)人事劳资部门提供工种及人数,对改换工种人员办理手续,并通知安全管理部门。
(2)技术部门负责新工艺、新工种认定。
7、遇到几级以上的大风时,不应该进行露天作业?
6级或6级以上,不能在高处作业(作业面在地面3米以上的),必须做的要有陪同监护并有可靠的防护设施。
5级以上,不允许室外明火作业。
8、什么样的气候条件禁止露天高处作业?
六级以上强风、雷雨或暴雨、风雪和雾天禁止露天高处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