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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泥石流研究

发布时间:2021-06-14 15:00:10

1、研究泥石流的背景和意义!!急

长江上游是我国滑坡、泥石流灾害最著名的危险区和多发区,据不完全调查,长江上游100万km~2土地上有大小滑坡15万处,泥石流沟道万余条,分布面积达5万多km~2,灾多面广,突发性强,常常酿成重大灾害。近50年来,人类生产活动增强,毁林开荒、陡坡耕种、不合理开矿、炸石、筑路、修建水工程以及各种开发建设等,造成山体破坏失稳,崩塌、滑坡和泥石流日趋频发,滑坡、泥石流所造成的危害和直接经济损失也日益扩展和增强。因此,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特别是在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决策中,了解历史,认识区情,结合实际,切切实实地搞好滑坡、泥石流灾害的研究,对西部大开发和各项经济建设将是有力的支持和坚实的保障。通过对长江地区的自然地理环境结构的深入研究,解释了该地区产生滑坡、泥石流灾害的原因;通过对本区滑坡、泥石流的规律与先兆进行分析,总结出一些滑坡、泥石流预警减灾的措施。 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分析滑坡、泥石流的防治对策,并利用科学的研究方法,结合群众防治水土流失的成功经验,提出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法。

2、急!!!结合所给的案例,以“滑坡和泥石流灾害”为主题,写一篇研究报告.重金酬谢~

滑坡和泥石流灾害
研究动机、目的
泥石流作为山区城镇常见的地质灾害,是一种含有大量固体物质的特殊洪流(高浓度的液相、固相混合流),其中的固体物质特指泥、砂、石。泥石流具有突发性、破坏性极大、运动快速、历时短暂等特点,且具有强大的侵蚀、搬运能力等自然属性,其是以冲撞(击)、淤埋和堵塞等方式对其流经路途上的各种城镇设施进行破坏,危害程度往往比单一的滑坡、崩塌和洪水的危害更为广泛和严重,对人类生产生活场所、交通运输、水利水电工程、矿山等造成严重损失。当前,我国山区城镇泥石流问题十分突出,且灾情相当严重。因此,分析山区城镇泥石流灾害及其成因,对于加强城镇泥石流的防治有着重要意义。
关键词:山区城镇;泥石流;灾害;成因
研究方法
采用调查研究,通过资料整理出数据
研究内容
一、泥石流的相关概述
(一)泥石流的概念
泥石流是暴雨、洪水将含有沙石且松软的土质山体经饱和稀释后形成的洪流,由悬浮着粗大固体碎屑物并富含粉砂及粘土的粘稠泥浆组成。在适当的地形条件下,大量的水体浸透山坡或沟床中的固体堆积物质,使其稳定性降低,饱含水分的固体堆积物质在自身重力作用下发生运动,就形成了泥石流。
泥石流是一种广泛分布于世界各国一些具有特殊地形、地貌状况地区的自然灾害,是山区沟谷或山地坡面上由暴雨、冰雪融化等水源激发的,含有大量泥沙石块的介于挟沙水流和滑坡之间的土、水、气混合流。泥石流大多伴随山区洪水而发生。它与一般洪水的区别是洪流中含有足够数量的泥沙石等固体碎屑物,其体积含量最少为15﹪,最高可过80﹪左右,因此比洪水更具破坏力。
(二)泥石流的类型
即:(1)按水源补给分为:冰川型、降雨型;(2)按沟谷形态分为:沟谷型、坡面型;(3)按物质组成分为:泥石流、泥流、水石流;(4)按结构流变分为:黏性(容量为2.0~2.3t/m3)、稀性(容量为1.5~1.8t/m3)、过渡性(容量为1.8~2.0t/m3);(5)按规模大小分为:小型(一次泥石流总堆积量<10万m3)、中型(10万~50万m3)、大型(50万~100万m3)、特大型(>100万m3)。
二、泥石流对城镇的危害
泥石流是松散固体物质在降雨、冰雪融水、库坝溃决等水动力作用下沿较陡坡度的沟道或斜坡高速流动的现象,流动过程中夹带的大量泥沙、石块等具有强大的冲击力和破坏力,往往对其流经路途上的各种城镇设施造成毁灭性的破坏。(1)由于泥石流具有强烈的破坏力,其可冲毁城镇“坚固”的设施,如楼房、工厂、桥梁、供水供电设施、公路、铁路、高压线路、车辆、堤坝、电线杆等与之遭遇的固定设施和活动目标,从而严重危害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如甘肃舟曲2010-08-07暴发泥石流,水毁农田1417亩,水毁房屋307户、5508间,进水房屋4189户、20945间,机关单位办公楼水毁21栋,损坏车辆18辆。(2)由于泥石流中挟带着大石块及树干等杂物,其会使桥涵堵塞导致泥石流体超越排洪堤外溢等引发次生灾害,致使泥流大范围淤埋、淹没和推毁城镇设施和居民,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事故。如2011-05-11,广西全州咸水乡洛江村广坑槽屯一采石场爆发泥石流,工棚的工人来不及躲避,被泥石流掩埋,致使12人死亡,10人失踪。(3)如泥石流规模较大时,泥石流体可穿越主河形成拦河坝,受阻河水在坝上游形成堰塞湖,导致沿河城镇被淹没;而当坝体发生溃决时,强大的特殊洪流,会对下游城镇及各种设施形成水毁灾害,如冲毁下游房屋、道路及农田等。(4)由于泥石流中有固体物质,当泥石流中的固体物质堵塞了其流通道路,则会造成漫流改道,冲毁或淹没下游各种设施。(5)挤压主河道。泥石流冲出的大量泥沙使堆积扇不断扩大,形成通航河道的险滩,有碍通航,并将主河逼向对岸,使对岸遭受严重冲刷,造成山坡失稳,危害各种目标。
研究结论
三、山区城镇泥石流灾害形成的原因
泥石流的形成,必须同时具备丰富的松散固体物质、短时间内有大量水的来源和有一定坡度的利于集水集物的沟状地形三个基本条件,人类工程活动也是诱发泥石流的因素之一。
(一)泥石流灾害形成的客观条件
即:(1)地形地貌条件:地形地貌可为泥石流灾害的发生提供势能条件,并可为其提供充足的固体物质来源条件。(2)松散物质来源条件,如易于破碎的岩层表面、断层皱褶发育、断层密布等,还有滥伐森林造成水土流失,开山采矿、采石弃渣、老泥石流堆积等,这些则为泥石流的形成提供了丰富的固体物质来源。(3)水源条件,如强度较大的暴雨、积雪的强烈消融、水库的突然溃决等,致使沟床、沟侧的大量堆积物运动,都有可能导致泥石流灾害的发生。
(二)城镇发展缺乏合理规划与防灾意识淡薄
当前,随着城镇人口的不断增加和城镇规模的不断扩大,特别是随着山区经济与建设的蓬勃发展,人口增长迅速,城区的建设范围也在日益扩大,但由于部分山区城镇建设缺乏统一规划指导,如把房屋等建筑物修建在低洼处、沟道边、沟道内等泥石流严重危险区,或是把房屋建在泥石流通道。再加上部分城镇缺乏一定的防灾意识,在城镇建设上缺乏配套的防灾意识,致使泥石流发生时,给城镇居民造成了重大的灾害。
(三)诱发泥石流的人为因素
随着山区城镇人口增长,城镇经济发展与城镇规模扩大,人类在泥石流沟下游与泥石流争地的同时,也不断向沟上游争地和破坏。一方面,不适当的削坡、毁林开荒、开山采石、随意排放采矿弃土和弃渣、陡坡开荒种地、大量砍伐森林、开山修路、过度放牧以及不合理的城镇建设等活动日益增多,极大的改变了地表原有结构,导致生态环境恶化,水土流失加剧,促进泥石流活动性增强,加剧了滑坡、泥石流灾害的发生。另一方面,环山而建的引水渠因渗漏而诱发滑坡,甚至直接诱发泥石流。与此同时,随着城镇人口的不断增长,由于管理不善和人们对乱挖乱开和乱砍伐等造成的危害认识不足,导致人为泥石流灾害的发生或加剧了泥石流的危害。
研究心得
四、结束语
总之,当前我国山区城镇泥石流问题十分严重,对城镇设施的破坏巨大,且威胁着城镇居民的生命安全,严重影响了山区城镇的经济发展,因此,应重视对泥石流的防治。在本文中,论述了泥石流的灾害及其成因,希望能对泥石流的防灾工程有一定的启示作用。

3、国内外地质灾害风险研究开展情况

一、国外地质灾害风险研究概述

区域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是以区域地质灾害为研究对象,以地质灾害的区域危险性空间分布规律和承灾体的易损性评估为主要研究内容,是建立地质灾害区域空间预警系统工程的必要环节,主要为制定合理的防灾减灾决策和区域土地规划政策及为减灾防灾管理服务。

自20世纪60年代末或70年代初就开始了以滑坡灾害为主体的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划研究,如:60年代末,美国西部多滑坡的加利福尼亚州的滑坡敏感性预测区划及县行政级别的斜坡土地使用立法研究;70年代法国提出的斜坡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系统(ZERMOS)等。进入80年代,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开始了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及预测问题研究,如意大利、瑞士、美国、法国、澳大利亚、西班牙、新西兰、印度等。从90年代起,为了推进广泛的国际协调与合作,联合国在1987年通过决议,确定在20世纪最后十年开展“国际减轻自然灾害十年”活动。1991年,联合国国际减灾十年(IDNDR)科技委员会提出了《国际减轻自然灾害十年的灾害预防、减少、减轻和环境保护纲要方案与目标》(PREEMPT),在规划的三项任务中的第一项就是进行灾害评估,提出:“各个国家对自然灾害进行评估,即评估危险性和易损性。主要包括:①总体上哪些自然灾害具有易损性;②对每一种灾害威胁的地理分布和发生间隔及影响程度进行评估;③估计评估最重要的人口和资源集中点的易损性。”把自然灾害评估纳入实现减灾目标的重要措施。围绕国际减灾十年计划行动,北美及欧洲许多国家在已有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研究基础上,开展了地质灾害危险性与土地使用立法的风险评估研究,把原来单纯的地质灾害危险性研究拓展到了综合减灾的系统研究。

美国于1970年开始,对加利福尼亚州的地震、滑坡等10种自然灾害进行了风险评估,1973年完成,得出1970~2000年加利福尼亚州10种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为550亿美元。与此同时,由美国地调局和住房与城市发展部的政策发展与研究办公室,联合支持对洪水、地震、台风、风暴潮、海啸、龙卷风、滑坡、强风、膨胀土等9种自然灾害进行预测评估,对美国各县发生的灾害建立了一套预测模型,估算9种灾害到2000年的期望损失。美国组成了一个由10位成员组成的专门委员会,制定了减灾十年计划,把自然灾害评估列为研究的重要内容,要求开展单类的或者综合的灾害风险评估工作。日本、英国等一些国家近年来也陆续开展了地震、洪水、海啸、泥石流、滑坡等灾害风险分析或灾害评估,并把有关成果作为确定减灾责任与实施救助的重要依据。

瑞士是世界上开展地质灾害风险区划研究十分成功的国家之一。为了确保农业用地、建筑用地的安全,预防自然灾害的损失,瑞士联邦政府1979年从立法的高度提出:“在保障国家土地完整性和协调发展的前提下实现土地的合理使用”,并颁布了联邦政府土地管理法(Loi Fédéral sur l’Aménagement Territoire),该法律第22条规定:“各州需要调查并确定处于受自然动力严重威胁的土地范围”。以联邦政府法律为依据,各州政府制定了相应的州政府法律。如沃州(Vaud)1987年制定的土地管理法律第89条规定:“受自然灾害,如雪崩、滑坡、崩塌、洪水威胁的土地,在未得到专家评估、充分论证或危险排除之前,禁止在灾害危险区进行任何建筑活动”。随后制订计划并开展了1∶25000比例尺的斜坡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图和1∶10000比例尺危险性区划图的编制和研究工作。瑞士已形成了以国家宪法为指导、州制定具体法、县级政府必须实施的灾害风险评估与预防体系。灾害高危险区域内的建筑一方面属于违法,另一方面作为高风险财产范畴,保险公司绝对拒绝接纳灾害高危险区的财产保险业务,从而保证了瑞士全国范围内对自然灾害的最有效控制。瑞士灾害的风险区划不仅直接服务于建筑规划、政府决策,而且也间接服务于社会保障系统。虽然瑞士是世界上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无论是最后一次冰川作用以来,还是近一、二百年以来,瑞士都发生过较为重大的滑坡灾害事件(Flims、Elm、Handa等特大滑坡事件),但由于得益于全国灾害风险区划体系,使其近二、三十年来的灾害损失却是世界上较少的国家之一。

法国是洪水、滑坡、崩塌、雪崩等灾害较为严重的国家之一,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开始全国范围的自然灾害危险性区划研究,区划图直接服务于减灾和防灾工作,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自然灾害的损失。法国在1977年制定的城市发展规划法(Code del’Urbanisme)规定:洪水、水土流失、滑坡、雪崩等灾害危险区的建筑必须受到严格限制。1981年该规划法对自然灾害易发区的土地使用方法又作了具体限制,例如,滑坡灾害危险区分为两类,一类是建筑活动必须禁止的严重危险区,另一类是必须经过充分论证方可从事建筑活动的较危险区。1982年,法国又颁布了自然灾害防治法,并制定了洪水、雪崩、滑坡和地震四种主要自然灾害防治计划。为了进一步预测和尽可能减少灾害所造成的损失,根据该防治计划编制了灾害易发区危险性区划图,包括红色区域(高危险性区)、白色区域(以一种灾害为主的危险区)、蓝色区域(虽然有灾害,但可以预防)。在红色区域,一切新开工的建筑活动是绝对禁止的,而在蓝色区域,进行建筑需要提供充分的论证及灾害后果可靠性评估报告,如果五年之内不采取相关防治措施,财产保险公司可以对建筑方因自然灾害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予赔偿。到1989年,根据全法国的灾害危险性区划结果,法国共有 15600个乡镇受到洪水、雪崩、滑坡和地震四种主要自然灾害的威胁,约占全国乡镇总数的三分之一。由于采取了灾害区划及相应的防治措施,法国的灾害损失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二、国内地质灾害风险研究概述

近20年来,国家十分重视减灾工作,如《中国21世纪议程》关于防灾减灾行动指出:“开展全国自然灾害的风险分析,包括风险辨识、风险估算、风险评估三个部分”。这表明我国已把灾害风险评估作为防灾减灾建设的重要内容,并将之纳入国家可持续发展体系。大多数地方的21世纪议程都把防灾减灾作为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提出了灾害风险评估行动方案。在我国研究比较系统深入的灾害风险评估是地震灾害。其代表性的工作成果是由国家地震局先后完成的三代《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及使用规定》。该图在对全国区域地震危险性评估基础上,确定了不同地区一般场地条件下在未来一定期限内可能遭遇超越概率为10%的烈度值,即地震基本烈度。综合性自然灾害风险研究也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例如,黄崇福等用模糊集方法建立了城市地震灾害风险评估的数学模型。水利、农林、气象等部门的一些专家分别开展了一些区域性的洪水灾害、森林火灾、台风灾害等风险分析或灾情预测评估研究,编制了风险图,提出了灾情评估或风险评估的方法和技术。虽然这些工作还不够深入和系统,但对指导行业减灾、提高灾害风险管理水平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我国地质灾害管理工作,自1999年国土资源部发布《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标志着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轨道,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从源头上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关于实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通知》。通过几年的管理实践,以及适应全社会减灾防灾的需要,2004年3月1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使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了法律保证。该《条例》规定,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明确要求“在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应当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明确了评估的主要地质灾害种类,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和地面沉降。随着我国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和灾害防治管理向科学化、法制化方向的逐步发展,我国土地资源的合理与安全使用得到进一步优化,为控制和减少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我国地质灾害的风险评估(价)研究工作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兴起,在这一领域的研究中,已经取得了较为丰富的成果,为减灾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苏经宇(1993)提出了判别泥石流危险性分布的标志和方法。刘希林等(1988)对区域泥石流风险评估进行了研究,给出了区域泥石流危险性评估的8个指标和人与财产的易损性计算公式,并提出了判断泥石流危险性程度和评估泥石流泛滥堆积范围的统计模型,对云南和四川省泥石流灾害风险进行了评估。张梁(1994)等根据环境经济学理论,初步论证了地质灾害的属性特征和风险评估的经济分析方法。张业成(1995)对云南省东川市泥石流灾害进行了风险分析。张梁、张业成、罗元华及殷坤龙、晏同珍等对滑坡灾害危险性和斜坡不稳定性的空间预测与区划进行了系统研究,先后提出了定量评估的信息分析模型、多因素回归分析模型、判别分析模型等,并对秦巴山区和三峡库区滑坡灾害进行了危险性分析与区划。朱良峰(2002)等研究开发了基于GIS的区域地质灾害风险分析系统,对全国范围的滑坡泥石流灾害进行了危险性分析、易损性分析和最终的风险分析。殷坤龙等经过多年研究,开发出MapGIS的滑坡灾害风险分析系统(IASLH)。在该系统中,提出了滑坡灾害危险性分析的信息量模型。该模型根据滑坡分布信息与各滑坡影响因素之间的关系,计算出产生滑坡的信息量,据此,进行滑坡危险性区划,并应用IASLH系统对中国汉江流域旬阳地区的滑坡灾害以及中国滑坡灾害进行了评估。

当前,地质灾害风险研究正处于方兴未艾之时,今后将得到更加迅速的发展,其研究内容将更加广泛,理论方法更加丰富、先进。可以预见,不久的将来,它将成为一项具有完善理论和技术方法的新兴领域。其基本趋势是:向着评估定量化、综合化、管理空间化的方向发展。主要表现为:

(1)从历史与现状分析趋向预测与研究相结合;

(2)从个体分析趋向个体与区域研究相结合;

(3)从定性分析趋向定量化评估;

(4)从单项要素分析趋向综合要素评估;

(5)从单纯的风险评估理论研究发展为风险评估与减灾管理相结合,风险评估与防治相结合,风险评估的目的是为了服务于社会经济建设和减灾管理;

(6)以GIS空间化技术为支撑的多因素信息模型化评估与空间化管理空前发展,将逐步取代传统的调查统计和手工制图,并向网络技术化发展;

(7)研究理论与方法趋向于内容更丰富,形成多学科的融合与交叉,特别是与社会学紧密相结合。

尽管经过20多年的发展,国内外的地质灾害风险研究与评估在理论和实践方面都取得了较为丰富的成果,然而还未形成系统完善的理论与方法体系,也没有统一的评估标准,国内在这一领域的研究还很薄弱,地质灾害的各专业灾害评估仍处于日益深入的探讨和总结过程。主要存在的问题包括:

(1)目前滑坡泥石流灾害破坏损失只考虑了直接的经济损失,对其间接经济损失评估方法的研究很少;

(2)现有的滑坡泥石流灾害风险评估框架与指标体系的目标和构成都不够明确,指标体系不够完整,各分析层面之间的逻辑关系,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表述,缺乏普遍共识的评估框架体系;

(3)对于滑坡泥石流灾害的风险可接受水平的研究非常薄弱,没有令人信服的标准体系;

(4)滑坡泥石流灾害风险评估理论和方法还不完善;

(5)滑坡泥石流灾害风险评估中的易损性分析还是一个相当薄弱的环节。在易损性分析中,一般仅考虑了滑坡泥石流灾害的历史灾情中的人员伤亡,而对历史灾情中的经济财产和资源环境的损失很少予以考虑。

4、地质灾害易发区国内外研究现状

4.1.1 国外现状

由于研究的地域范围不同和对地质环境认识的差异,国内外研究者对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理解也有不同。

国外对地质灾害敏感性评价类似我国的地质灾害易发程度评价。美国灾害敏感性评价以地质、地形条件和以往发生的灾害空间分布情况为依据进行评价(Nilsen,1977;Shek,1977;Carrara,1983,Brabb,1984,Brand,1988;Cross,1998等)。美国地质调查局在《美国国家滑坡减灾战略——减少损失的框架》(2003)中认为,可供规划和决策使用的滑坡编目和滑坡敏感度图对全国滑坡多发区是绝对必要的。

欧洲国家在阿尔卑斯山较多地开展了滑坡敏感度和危险性评价,并把评价结果应用于滑坡灾害的减灾管理。意大利P.Aleollt(2000)采用GIS技术对意大利北部阿尔卑斯山前缘的Piedmont地区的滑坡、洪水、雪崩、山谷口堆积等灾害的敏感性、危险性及总的风险进行了区划性制图研究。A.Car-rara,M.Cardinali和F.Guzzetti等(1991)利用GIS技术将统计模型应用于意大利中部某小型汇水盆地的滑坡敏感性和危险性评估。亚洲国家,如日本、韩国在一些滑坡地质灾害多发区也开展了滑坡敏感度和危险性评价,H.Haruyama和H.Kawakami(1984)利用数学统计理论对日本活火山地区由降雨引起的滑坡灾害进行了敏感性和危险性评价,Saro Lee对韩国的一些地区分别应用多元统计和神经元网络模型进行了滑坡灾害敏感性和危险性评价。一些国家,如澳大利亚直接开展斜坡地质灾害风险评价,其中敏感性和危险性评价是其基础,如M.Michael-leiba等(2000)在澳大利亚的一项城市发展规划项目的斜坡地质灾害研究中,把斜坡灾害的敏感性、危险性、易损性、风险评价作为一体,以GIS软件为技术平台,分别采用平面和三维评价系统,对Cairns地区进行了斜坡地质灾害的敏感性、危险性和风险评价。Mario Mejia-Navarro和Ellen E.Wohl(1994)在分析哥伦比亚的Medellin地区滑坡、泥石流等斜坡不稳定性引起的区域地质灾害敏感性和土地及生命易损性的基础上,利用GIS技术将两者合成制作了风险评价分区图。

4.1.2 国内现状

进入21世纪以后,在原有研究的基础上,我国在全国范围内有计划地开展了全面的地质灾害调查与防治,积极吸取国际地质灾害防治研究的先进方法,并公布实施了《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将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研究纳入了国家法制的轨道。

1)1999年以来,在全国地质灾害严重区开展了以县(市)为单元的“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调查灾种为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截至2005年,共进行了700个县(市)地质灾害的调查与区划工作。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已完成545个县(市)信息系统的集成和综合研究。

在各调查县(市),根据野外调查的结果和地质环境资料,结合灾害点和灾害隐患点的密度,划分地质灾害易发区并编制“地质灾害分布与易发区图”是其主要任务之一。《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实施细则》明确指出“地质灾害易发区”是指容易产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基于地质灾害现状,地质灾害易发区可划分为高易发区、中易发区、低易发区和不易发区四类。

2)从2002年开始,各省陆续开展了分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工作,主要依据1∶50万环境地质调查和县(市)地质灾害调查成果,对省内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了初步划分,22个省编制了分省地质灾害易发区图(1∶50万~1∶200万)。

3)张梁等(2002)将地质灾害易发区表述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认为地质灾害危险性(易发程度)评估就是研究不同地层单元组合、区域地质构造单元特征、地形地貌条件下的区域地质灾害规律,以及气象、人类活动方式条件下的区域地质灾害诱发规律和时间活动规律。前三类因素是决定地质灾害区域分布规律的背景因素组合,这些因素具有空间上的分布规律,而且随时间的变化性极小,属于稳定型的控制因素,是地质灾害易发程度的背景条件。后两类因素属于地质灾害的触发因素,随时间的动态变化较大,它们与背景条件的组合状况决定了地质灾害的时空规律。

4)岑嘉法(2003)认为,地质灾害易发区是指地质环境条件脆弱,具备发生地质灾害条件,容易产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如在地球内动力作用强烈地区(高地震烈度区、活动断裂区、区域构造交会处等)、地球外部营力作用强烈带(如暴雨中心区、河流侵蚀带、岩土体松散分布区等),以及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剧烈地区(如人口密度大,工业、农业、城镇、交通建设强度大区)等。只要有触发因素,即可产生地质灾害。该区的确定,主要通过较大比例尺的环境地质与灾害综合调查后实际圈定,经济建设与工程安排应尽量避免在易发区内。如果需在易发区内建设,要进行工程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对工程建设作出地质灾害现状、工程建设可能诱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预测和综合评估,并提出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对策。现进行的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就是要实地圈定地质灾害易发区范围。

5)刘传正等(2003)提出的“潜势度”是某一地区在没有任何降雨、地震、人类活动等情况下发生地质灾害的潜在条件的量化指标,具体是指地质灾害基础因子(地形地貌、地表植被、地层岩性和地质构造)与响应因子的综合表现,并编制了三峡库区地质灾害潜势度、危险度等图。

6)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编写组和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进行的山洪灾害易发程度评价,是利用各省(区、市)1∶50万或1∶100万泥石流、滑坡分布图,以泥石流、滑坡的“线密度”和“规模”所反映的“可能成灾点”的多少进行评价,即“可能成灾点”越多,灾害易发程度越高;“可能成灾点”越少,灾害易发程度越低。在参考相关部门成果及进行实地调查的基础上,以小流域为单元,划分出了泥石流或滑坡灾害高易发区以及中易发区和低易发区。各区的划分具体指标如表4.1所示。

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各省(区、市)1∶50万或1∶100万山洪诱发的泥石流、滑坡灾害易发程度分布图。该图除反映泥石流、滑坡灾害的易发程度以外,还通过编绘地形坡度分区和地层岩性分区,标示地貌区划和区域构造形迹,综合反映了由山洪诱发的泥石流、滑坡灾害易发程度区划与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及地质构造的相互关系。从而可以通过图件,分析出不同区域地质背景与地形地貌条件下,泥石流、滑坡灾害高、中、低易发区的分布规律。并以此进行逆向校核、修正,使泥石流、滑坡灾害易发程度区划图更为科学、合理、可靠。

表4.1 山洪诱发泥石流、滑坡灾害易发程度分区标准

7)2003年11月,我国国务院公布了《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4号),并规定2004年3月起施行。该条例要求“实行地质灾害调查制度”,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规划所包括的5项内容之一就有“地质灾害易发区、重点防治区”。2004年颁布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释义》进一步明确指出,地质灾害易发区,是指具备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构造、地形地貌和气候条件,容易或者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地质灾害易发区必须经过地质灾害基础调查才能划定。易发区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并且可按照灾害种类划定,不同灾种其易发区范围不同。

5、写一篇以“滑坡和泥石流灾害”为主题的研究报告.包括研究动机,研究目的,研究方法,研究内容,研究结论,研...

不能被复制。 。 。你自己说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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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泥石流形成的实验研究,小实验验证泥石流的形成和对环境的破坏,会的快点帮帮我吧!急求!

这个要做模拟才行,最重要的是找到合适的相似材料,对模型的设计和过程控制要合理,帮你找到几篇文献,你可以看看,或许有一定参考价值
http://cdmd.cnki.com.cn/Article/CDMD-10616-1012500348.htm
http://mall.cnki.net/magazine/Article/ZHXU201202004.htm
http://www.docin.com/p-456311669.html
http://wenku.baidu.com/view/cedd338a71fe910ef12df8bb.html

7、泥石流问题的概况

对泥石流的研究,国家和西部各省区的相关科研单位,均作了较有成效的研究。对泥石流的特征,特性与分类;形成条件的地形背景与流程分区;岩土固体物质形成富集的条件与特点;水源及雨,雪,冰河融化;泥石流的搬运剥蚀含侧蚀,刻切与堆积等均有较高的理论造诣,对其防治方法对策具较高先进水平,对泥石流可能发生点监测与试验等亦属世界一流。但这些都是面对西部山区实际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对东部和南部的问题及其差异性考虑欠缺。所以,理论论述上不一定涵盖本章所述,应视之对其补充和完善。

下面摘录报刊所报道的两个事件的情况。

(1)2004年8月16日人民日报报道,8月13日台风云娜在浙江温州市乐清登陆,8h降雨730mm。龙西乡上山村发生了泥石流,实际确切地说应为水泥流,其平面展示形状呈S形,宽5~20m,长1000m,厚2~4m,山村场地面积约1×104m2,泥石流总量约7×104m3。

(2)2004年7月19日新华社电,7月11日以来,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连降暴雨发生了特大泥石流与山体滑坡。在此期间,滇西边疆区盈江流域亦连降暴雨,盈江县交通局局长在勘查路况险情时被泥石流卷走,电视台播出了营救与搜寻的画面,长有茂密大树林的土质边坡,发生沉降后迅即消失,显示了水泥流发生移动的瞬时全过程。这里泥石流的源头,是稍缓有泥石堆积的板状山坡,无其他西部泥石流源区大的三面环山的圈椅形凹地,与其内呈鸡爪状分布的深切沟谷,以及聚集了较厚的物理风化岩屑与碎石块;亦无西部流动区所具有的深切狭窄沟溪、与河床坡降陡峻的峡谷或嶂谷,无运动中所具有的较大动能,不能形成对通道区较大的侧向刻切与向下的刨切作用;一次泥石流量亦无西部那样庞大,不能在出口区形成较大的冲积扇,至多形成冲击锥。西部地区的泥石流,在突然爆发时,在一声惊雷中如横空出世的苍龙,顺谷喧嚣奔腾而下,前锋可掀起十余米石浪,摧毁一切阻拦路障。由于流速大,在泥石流龙头进入江河后,不瓦解,不被江河水流冲散,可直冲至对岸,成为天然临时性土石坝,形成暂时性的堰塞湖。在出口平缓区,则形成泥石冲积扇,经流水冲刷淋滤后而成石海。在石海中,可见有舌状,陇岗状,台阶陡坎状等微观地貌特征。东部和南部的泥石流一般规模小,块石少,特别是巨型块石极少,在出口处则呈冲击锥形,成为江河中的丁字坝。从泥石流的形成地形,组成物质,流动及其通道情况,沉积状态等。东、中、南部与西部高山区迥然不同,但其形成机理是相同或一致。因此对东中部地区,泥石流的研究,对西部也有裨益。

8、泥石流对哪些国家危害严重

一般山区都会有的,在对泥石流的泥石流研究中,日本、奥地利、英国、法国、德国、前南斯拉夫、罗马尼亚、印度尼西亚、加拿大、挪威、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国家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研究。其中,前苏联在20世纪80年代处于领先地位,前苏联领土15%属于泥石流区,约有7000条泥石流沟。前苏联对泥石流的研究时间长,内容广泛(涉及到泥石流的各个方面,通过泥石流制图分区别类来开展),方法较多(有传统的也有现代的),程度较深(既有基础研究,又有应用研究),系统较完整(有统一协调机构,建立了一套较为系统的理论),情报传递较快(以派员出国考察和撰写情报综述等方式进行)。
日本占全国总面积三分之二的山区几乎都有泥石流现象。泥石流沟谷数为62272条,有102万户人家居住在泥石流危险区。1966年日本开始进行泥石流观测和定量研究。他们对泥石流遥感装置(如磁带录像器和综合观测系统,遥测流速仪等)的研制和泥石流动力学研究有独到之处;近来,泥石流模型试验研究以及泥石流防治工程建筑物新型结构(比如,网格坝、缝隙坝等)的进展很快。他们历时十至十五年,使在国外泥石流研究占有显著的地位。日本今后的泥石流研究方向是:积累泥石流暴发实例,研究泥石流特性,进一步弄清泥石流形成、运动、堆积机理,实测泥石流危险地区土体的外力变化及土体的动态变化,继续开展泥石流模型试验研究,进一步拟定和完善泥石流防治方法。深入开展泥石流灾害预报和泥石流暴发危险度的研究。
阿尔卑斯山区,泥石流研究最活跃的是奥地利,奥地利三分之二的国土为山地,差不多均有泥石流分布,全国约有4200条泥石流沟.蒂罗尔省是奥地利最著名的泥石流地区。该省在面积 12650屏内发育着627条泥石流沟。当地自1884年以来,采取了系统的泥石流防治措施,至今已整治有605条泥石流沟。在19世纪70年代,奥地利就颁布了森林法,并建立了泥石流防治部门,一直延续至今。当今奥地利学者研究了泥石流运动理论,泥石流预报和泥石流防治方法,特别是工程建筑物结构和森林土壤的改良措施等。
美国泥石流研究的内容有:泥石流形成和运动过程,侵蚀和输沙能力、流态、海底(水底)泥石流,古代泥石流堆积物、泥石流预报和泥石流整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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