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臭氧发生器房间是否具有爆炸危险性
一是在需要消毒的场所的墙壁高处悬挂臭氧发生器。这种方法由于臭氧气体不能扩散到远处或整个车间内,所以消毒效果不理想。同时,臭氧发生器本身被臭氧气体包围,很快会损坏。总体上讲,这种方法达不到真正消毒的目的,只适用于那些消毒要求不严格的场所使用,建议不要采用着这种方法。
二是利用空调系统的风道将臭氧气体扩散到空间消毒。可以将小型开放式臭氧发生器安置在风道内部,也可以将密闭式臭氧发生器产生的臭氧通过管路输送到风道中。这种方法虽然简单,但需要的臭氧量较大,也有可能在不需要臭氧消毒的房间内投入臭氧。同时,臭氧对镀锌铁板制做的风道及风道出口的马达等设备会有腐蚀和损坏作用。特别是把臭氧发生器安装在风道内部时,根本无法了解臭氧发生器是否损坏,也不方便对臭氧发生器进行检修。如果受某些条件限制,只能采用这种方法时,建议使用外置的密闭型臭氧发生器。
2、甲醛(37%水溶液)的火灾危险性是乙类还是丙类
甲醛(37%水溶液)的火灾危险性是丙类;
火灾危险性分类可分为生产、储存物品、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四种。其中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分为甲、乙、丙、丁、戊级。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分为甲、乙、丙、丁、戊级。可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分为甲、乙级。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分为甲、乙、丙级。
火灾危险等级分为轻危险级、中危险级、严重危险级和仓库危险级。轻危险级指建筑高度为24m以下的办公楼、旅馆等。中危险等级指高层民用建筑、公共建筑、文化遗产建筑、工业建筑等。严重危险级指印刷厂、酒精制品、可燃液体制品等工厂的备料与车间等。
(2)臭氧火灾危险性扩展资料:
甲醛,无色有刺激性气体,化学式HCHO或CH₂O,分子量30.00,又称蚁醛。无色,对人眼、鼻等有刺激作用。气体相对密度1.067,液体密度0.815g/cm³。熔点-92℃,沸点-19.5℃。易溶于水和乙醇。水溶液的浓度最高可达55%,通常是40%,称做甲醛水,俗称福尔马林。
具有还原性,尤其是在碱性溶液中,还原能力更强。能燃烧,蒸气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极限7%-73%(体积)。燃点约300℃。
可由甲醇在银、铜等金属催化下脱氢或氧化制得,也可从烃类的氧化产物中分出。可作为酚醛树脂、脲醛树脂、维纶、乌洛托品、季戊四醇、染料、农药和消毒剂等的原料。
参考资料:网络--甲醛
3、火灾危险性是怎样划分的
你好,各种生产的火灾危险性是根据燃烧和产生的物质来的火灾危险性划分的。而各种物质的火灾危险性又以它的起火条件来划分。易燃可燃液体的起火条件是闪点,闪点越低火灾危险性越大。我国把生产的火源灾危险性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对易燃可燃液体只划分为甲乙丙三类(<28度为甲类;28-60度为乙类;>60度为丙类)。对于可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是以百爆炸下限来划分的。因为爆炸下限越低,意味着空气中含有少量的可燃气体,遇火源即可爆炸,说明它更危险。可燃气体的火度灾危险性分为甲乙两类(爆炸下限<10%为甲类;爆炸下限>10%为乙类)。对于石油化工企业还需要说明一点,压力容器内的物质,当加热温度超过知其道自然点,以及易燃可燃液体的储存温度接近(小于10度)或超过其闪点的,一旦泄露遇明火会引其燃烧或爆炸的,也应按甲类看待。如有疑问,欢迎提问。
4、建筑物火灾危险性类别是怎样区分的
火灾危险等级可以分为轻危险级,中危险级,严重危险级和仓库危险级。
1、轻危险级:老年人建筑,幼儿建筑,建筑高度为24m及以下的旅馆、办公楼。仅在走道设置闭式系统的建筑等。
2、中危险级:高层民用建筑:旅馆、办公楼、综合楼、邮政楼、金融电信楼、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塔)等。
公共建筑(含单、多高层):医院、疗养院,图书馆(书库除外)、档案馆、展览馆(厅),影剧院、音乐厅和礼堂(舞台除外)及其他娱乐场所,火车站和飞机场及码头的建筑,总建筑面积小于5000㎡的商场、总建筑面积小于 1000㎡的地下商场等。
文化遗产建筑:木结构古建筑、国家文物保护单位等。
工业建筑:食品、家用电器、玻璃制品等工厂的备料与生产车间等,冷藏库、钢屋架等建筑构件。
民用建筑:书库、舞台(葡萄架除外)、汽车停车场、总建筑面积5000㎡及以上的商场、总建筑面积1000㎡及以上的地下商场等。
工业建筑:棉毛麻丝及化纤的纺织、织物及制品、木材木器及胶合板、谷物加工、烟草及制品、饮用酒(啤酒除外)、皮革及制品、造纸及纸制品、制药等工厂的备料与生产车间。
3、严重危险级:印刷厂、酒精制品、可燃液体制品等工厂的备料与车间等。
易燃液体喷雾操作区域、固体易燃物品、可燃的气溶胶制品、溶剂、油漆、沥青制品等工厂的备料及生产车间、摄影棚、舞台“葡萄架”下部。
4、仓库危险级:食品、烟酒、木箱、纸箱包装的不燃难燃物品、仓储式商场的货架区等。
木材、纸、皮革、谷物及制品、棉毛麻丝化纤及制品、家用电器、电缆、B组塑料与橡胶及其制品、钢塑混合材料制品、各种塑料瓶盒包装的不燃物品及各类物品混杂储存的仓库等。
A组塑料与橡胶及其制品,沥青制品等。
(4)臭氧火灾危险性扩展资料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把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划分成四级,一级耐火性能最好,四级最差。性质重要的或规模较大的建筑,通常按一、二级耐火等级进行设计;大量性或一般的建筑按二、三级耐火等级设计;次要或临时建筑按建筑四级等级设计。
对任一建筑构件按时间—温度标准曲线进行耐火实验,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能被破坏或失去隔火作用是为止的这段时间,称为耐火极限,用小时h表示。
5、火灾危险类别的划分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储存物品的性质和储存物品中的可燃物数量等因素划分,可分为甲、乙、丙、丁、戊类,如下图:
注:丙、丁、戊类的火灾危险性可和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A、B1、B2合记。
(5)臭氧火灾危险性扩展资料:火灾自救
在火灾中,被困人员应有良好的心理素质,保持镇静,不要惊慌,不盲目地行动,选择正确的逃生方法。必须注意的是,火灾现场的温度是十分惊人的,而且烟雾会挡住你的视线.
当我们在电影和电视里看到火灾场面时,一切都非常清晰,那是在火场上的浓烟以外拍摄的.当处于火灾现场时,能见度非常低,甚至在你长期居住的房间里也搞不清楚窗户和门的位置,在这种情况下,更需要保持镇静,不能惊慌。
如果您被困火灾中,您应当利用周围一切可利用的条件逃生,可以利用消防电梯、室内楼梯进行逃生,普通电梯千万不能乘坐,因为普通电梯极易断电,没有防烟功效,火灾发生时被卡在空中的可能性极大.同时,也可以利用建筑物外墙的水管进行逃生。
6、消防火灾危险性类别怎么分
轻危险级、中危险级、严重危险级。
1、轻危险级:建筑高度为24m及以下的旅馆、办公楼。仅在走道设置闭式系统的建筑等。
2、中危险级:高层民用建筑:旅馆、办公楼、综合楼、邮政楼、金融电信楼、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塔)等。
(1) 公共建筑(含单、多高层):医院、疗养院,图书馆(书库除外)、档案馆、展览馆(厅),影剧院、音乐厅和礼堂(舞台除外)及其他娱乐场所,火车站和飞机场及码头的建筑,总建筑面积小于5000㎡的商场、总建筑面积小于 1000㎡的地下商场等。
(2)文化遗产建筑:木结构古建筑、国家文物保护单位等。
(3)工业建筑:食品、家用电器、玻璃制品等工厂的备料与生产车间等,冷藏库、钢屋架等建筑构件。
(4)民用建筑:书库、舞台(葡萄架除外)、汽车停车场、总建筑面积5000㎡及以上的商场、总建筑面积1000㎡及以上的地下商场等。
(5)工业建筑:棉毛麻丝及化纤的纺织、织物及制品、木材木器及胶合板、谷物加工、烟草及制品、饮用酒(啤酒除外)、皮革及制品、造纸及纸制品、制药等工厂的备料与生产车间。
3、严重危险级:印刷厂、酒精制品、可燃液体制品等工厂的备料与车间等。易燃液体喷雾操作区域、固体易燃物品、可燃的气溶胶制品、溶剂、油漆、沥青制品等工厂的备料及生产车间、摄影棚、舞台“葡萄架”下部。
4、仓库危险级:食品、烟酒、木箱、纸箱包装的不燃难燃物品、仓储式商场的货架区等。
(1)木材、纸、皮革、谷物及制品、棉毛麻丝化纤及制品、家用电器、电缆、B组塑料与橡胶及其制品、钢塑混合材料制品、各种塑料瓶盒包装的不燃物品及各类物品混杂储存的仓库等。
(2)A组塑料与橡胶及其制品,沥青制品等。
(6)臭氧火灾危险性扩展资料
火灾类型:
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通常具有有机物质性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如木材、干草、煤炭、棉、毛、麻、纸张等火灾。
B类火灾:指液体或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煤油、柴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塑料等火灾。
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氢气等火灾。
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如钾、钠、镁、钛、锆、锂、铝镁合金等火灾。
E类火灾:指带电火灾。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
F类火灾:指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如动植物油脂)火灾。
7、在消防中,火灾危险性与危险等级怎样区分啊?
1、轻危险级:建筑高度为24m及以下的旅馆、办公楼。仅在走道设置闭式系统的建筑等。
2、中危险级:高层民用建筑:旅馆、办公楼、综合楼、邮政楼、金融电信楼、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塔)等。
(1)、公共建筑(含单、多高层):医院、疗养院,图书馆(书库除外)、档案馆、展览馆(厅),影剧院、音乐厅和礼堂(舞台除外)及其他娱乐场所,火车站和飞机场及码头的建筑,总建筑面积小于5000㎡的商场、总建筑面积小于 1000㎡的地下商场
(2)、文化遗产建筑:木结构古建筑、国家文物保护单位等。
(3)、工业建筑:食品、家用电器、玻璃制品等工厂的备料与生产车间等,冷藏库、钢屋架等建筑构件。
(4)、民用建筑:书库、舞台(葡萄架除外)、汽车停车场、总建筑面积5000㎡及以上的商场、总建筑面积1000㎡及以上的地下商场等。
(5)、工业建筑:棉毛麻丝及化纤的纺织、织物及制品、木材木器及胶合板、谷物加工、烟草及制品、饮用酒(啤酒除外)、皮革及制品、造纸及纸制品、制药等工厂的备料与生产车间。
3、严重危险级:印刷厂、酒精制品、可燃液体制品等工厂的备料与车间等。
(1)、易燃液体喷雾操作区域、固体易燃物品、可燃的气溶胶制品、溶剂、油漆、沥青制品等工厂的备料及生产车间、摄影棚、舞台“葡萄架”下部。
4、仓库危险级:食品、烟酒、木箱、纸箱包装的不燃难燃物品、仓储式商场的货架区等。
(1)、木材、纸、皮革、谷物及制品、棉毛麻丝化纤及制品、家用电器、电缆、B组塑料与橡胶及其制品、钢塑混合材料制品、各种塑料瓶盒包装的不燃物品及各类物品混杂储存的仓库等。
(2)、A组塑料与橡胶及其制品,沥青制品等。
(7)臭氧火灾危险性扩展资料
1、扑救A类火灾
可选择水型灭火器、泡沫灭火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
2、扑救B类火灾
可选择泡沫灭火器(化学泡沫灭火器只限于扑灭非极性溶剂)、干粉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
3、扑救C类火灾
可选用干粉、水、七氟丙烷灭火剂。
4、扑救D类火灾
可选择粉状石墨灭火器、专用干粉灭火器,也可用干砂或铸铁屑末代替。
5、扑救E类火灾
可选择干粉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等。带电火灾包括家用电器、电子元件、电气设备(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发电机、电动机、变压器等)以及电线电缆等燃烧时仍带电的火灾,而顶挂、壁挂的日常照明灯具及起火后可自行切断电源的设备所发生的火灾则不应列入带电火灾范围。
6、扑救F类火灾
可选择干粉灭火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