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气象灾害百科 > 火灾现场对人的危害

火灾现场对人的危害

发布时间:2020-08-28 14:10:56

1、火灾会造成怎样的人身伤害

提起火灾,人们常用"烧死烧伤"多少来统计火灾伤亡人数。其实火灾对受害者的危害是综合性的。火灾现场对人的危害有四种,即缺氧、高温、毒性气体、烟尘。
一、缺氧
人们正常呼吸时空气中的氧气占21%左右(体积比)。在这种情况下,人们的思维敏捷,判断准确,身体各个部位不会出现不良反应。由于火场上可燃物燃烧消耗氧气,同时产生毒气,使空气中的氧浓度降低。特别是建筑物内着火,在门窗关闭的情况下,火场上的氧气会迅速降低,使火场上的人员由于氧气减少而窒息死亡。空气的含氧量降低时对人体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种症状:当氧气在空气中的含量由21%的正常水平下降到15%时,人体的肌肉协调受影响;如再继续下降至14-10%,人虽然有知觉,但判断力会明显减退(患者自己并不知道),并且很快感觉疲劳;降到10-6%时,人体大脑便会失去知觉,呼吸及心脏同时衰竭,数分钟内可死亡,但在未死亡之前,用新鲜空气或氧气及时救治,可使缺氧的人慢慢复活。
二、高温
火场上由于可燃物质多,火灾发展蔓延迅速,火场上的气体温度在短时间内即可达到几百摄氏度。空气中的高温,能损伤呼吸道。当火场温度达到49-50℃时,能使人的血压迅速下降,导致循环系统衰竭。只要吸入的气体温度超过70℃,就会使气管、支气管内粘膜充血起水泡,组织坏死,并引起肺水肿而窒息死亡。据统计分析,人在100℃环境中即出现虚脱现象,丧失逃生能力,严重者会造成死亡。在火场,经常可以发现体表几乎完好无损的死者,这些死者大多是由于吸入过多的热气而致死的。
三、烟尘
火场上的热烟尘是由燃烧中析出的碳粒子、焦油状液滴,以及房屋倒塌时扬起的灰尘等组成。这些烟尘随热空气一起流动,若被人吸入呼吸系统后,能堵塞、刺激内粘膜,有些甚至能危害人的生命。其毒害作用随烟尘的温度、直径大小不同而不同,其中温度高、直径小、化学毒性大的烟尘对呼吸道的损害最为严重。
飞入眼中的颗粒使人流泪,损伤人的视觉;烟尘进入鼻腔和喉咙后,受害者进行呼吸时就会打喷嚏和咳嗽。气流里的烟尘冷却到一定程度,水、蒸汽、酸、醛等便会凝结在这些烟尘上,如果吸入这种充满水份的颗粒,很可能把毒性很大或是刺激性的、不同成份组成的液体带入人的呼吸系统。
四、毒性气体
火灾中可燃物燃烧产生大量烟雾,其中含有一氧化碳(CO)、 二氧化碳(CO2)、氯化氢(HCL)、氮的氧化物(NOx)、硫化氢(H2S)、氰化氢(HCN)、光气(COCL2)等有毒气体。这些气体对人体的毒害作用很复杂。由于火场上的有害气体往往同时存在,其联合效果比单独吸入一种毒气的危害更为严重。这些毒性气体对人体有麻醉、窒息、刺激等作用,损害呼吸系统、中枢神经系统和血液循环系统,在火灾中严重影响人们的正常呼吸和逃生,直接危害人的生命安全。
火灾中的缺氧、高温、烟尘、毒性气体是危害人身的主要原因,其中任何一种危害都能致人于死地。


2、火灾会给人类带来哪些方面的危害

火灾对人类的危害 火灾每年要夺走成千上万人的生命和健康,造成数以亿计的经济损失。据统计,全世界每年的活在经济损失可达整个社会生产总值的0.2%,我国的火灾次数和损失虽比发达国家要少,但损失也相当严重。统计表明,我国火灾每年直接经济损失:50年代平均为0.5 亿元;60年代平均为1.5亿元;70年代为2.5 亿元;80年代为3.2亿元;进入90年代,火灾的损失更为严重,前5年平均每年已达8.2亿元。根据国外的统计,火灾间接损失是直接损失的3倍左右,由此可见火灾造成的损失是非常惊人的。 防火基本原理: (1) 自燃。可燃物质受热升温而不需明火作用就能自行燃烧的现象称为自燃,引起自燃的最低温度称为自燃点。自燃点越低,则火灾危险性越大。 (2) 闪燃。可燃液体的温度越高,蒸发出的蒸气也越多。当温度不高时,液面上少量的可燃蒸气与空气混合后,与着火源而发生一闪即灭(延续时间少于5s)的燃烧现象称为闪燃。某液体发生闪燃的最低温度称为该液体的闪点。闪点越低,则火灾危险性越大。 (3) 着火。可燃物质与火源接触而能燃烧,并且在火源移去后仍能保持继续燃烧的现象称为着火,可燃物质发生着火的最低温度称为着火点或燃点。 建筑火灾产生条件及发展过程 建筑火灾产生条件 建筑火灾是指各类建筑中,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相互作用而引起,并危及人们生命和财产的失控燃烧。设P表示所有人的不安全行为因素集合,M表示所有物的不安全状态因素的集合,则火灾产生的条件为: P∩M{x ∣x∈P,M}∈A∩B∩C{ x∣x∈A、B、C} 式中A、B、C分别表示燃烧的三要素:可燃物、助燃物和着火源。 建筑火灾的发展过程 除地震起火是多出同时起火外,一般建筑内火灾均经历初始、成长、极盛和衰减(熄灭)四个阶段。 (1) 初起阶段。一般是电火花、未熄灭烟头等将室内易燃、可燃物点着,经过一段时间阴燃而变成明火,但范围很小。此时室内温度极不平衡,空气对流加剧,是燃烧温度缓慢升高。这一阶段持续一般在几分钟到十几分钟,若能及时发现火情,很容易将火险扑灭在萌芽阶段。 (2) 成长阶段。此时可燃物的燃烧面积迅速扩大,室内温度上升很快,在短时间内室内燃烧由量变转化为质变而形成轰燃。轰燃是指可燃物受热分解出的可燃气体增多,其余空气混合达到轰燃点时,引发室内全部可燃物在瞬间全面燃烧起来。出现轰燃是成长阶段的重要特性。 (3) 极盛阶段。市内火势猛烈,处于全面燃烧章台,温度迅速上升。此时室内极大温度可达1000℃左右,室内温度出现极大值使这一阶段的重要特征。在这一阶段烈火冲出房门袭入通道,大火将席卷整幢大楼。极盛阶段持续时间长短出要取决于可燃物的数量、通风情况及围护结构材料的传热性能等。 (4) 衰减阶段。此时,室内约80%的可燃物已燃尽,热量大量向四周散失,室内温度开始下降。当可燃物已烧尽,室内温度降到200~300℃左右并较长时间保持这一温度范围,直到火势熄灭之后。

3、火灾会给人类带来哪些方面的危害?

火灾,作为一种人为灾害,是指火源失去控制蔓延发展而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一种灾害性燃烧现象。

火灾还是一种终极型灾害,任何其他灾害最后都可能导致火灾。

火灾能烧掉人类经过辛勤劳动创造的物质财富,使工厂、仓库、城镇、乡村和大量的生产、生活资料化为灰烬,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的正常生活。

4、火灾对社会、对家庭、对人身带来什么危害?

 火灾”,是指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在各种灾害中,火灾是最经常、最普遍地威胁公众安全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灾害之一。人类能够对火进行利用和控制,是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火,给人类带来文明进步、光明和温暖。但是,失去控制的火,就会给人类造成灾难。所以说人类使用火的历史与同火灾作斗争的历史是相伴相生的,人们在用火的同时,不断总结火灾发生的规律,尽可能地减少火灾及其对人类造成的危害。对于火灾,在我国古代,人们就总结出“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的经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在社会财富日益增多的同时,导致发生火灾的危险性也在增多, 火灾的危害性也越来越大。据统计, 我国 70 年代火灾年平均损失不到 2 . 5 亿元, 80 年代火灾年平均损失不到 3.2 亿元。进入 90 年代, 特别是 1993 年以来,火灾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上升到年均十几亿元,年均死亡 2000 多人。实践证明,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就越来越突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的危害”是对消防立法意义的总体概括,包括了两层含义: 一是做好预防火灾的各项工作, 防止发生火灾; 二是火灾绝对不发生是不可能的,而一旦发生火灾,就应当及时、有效地进行扑救,减少火灾的危害。
火灾不仅毁坏物质财产,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还直接或间接危害生命,给人们的心灵造成极大的危害。每年都有许多儿童被火灾夺去生命。同时因儿童用火不慎引起的火灾也不在少数。

5、火灾对于人类的害处

火灾可以造成建筑物的损坏、财物的损失,危及个人生命安全,对森林也会造成损失。
例如:
2004年2月15日中午11时20分左右,吉林市中百商厦发生特大火灾,至少造成51人死亡受伤71人。

6、火灾对人的危害因素有四种?

火灾对人伤害主要是热辐射,热传导,浓烟,毒气四中,火灾主要是对人直接伤害的热传导,通过其他的金属传导热量或者经过空气的烘烤,火灾过程中的烟雾和火灾燃烧的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

7、火灾给人类带来的主要危害是什么

首先带来的财产上的损失,火灾严重的话还有生命上的伤害。水火无情,火灾一旦发生,给人的生命财产造成不可预测的伤害。

人类能够对火进行利用和控制,是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所以说人类使用火的历史与同火灾作斗争的历史是相伴相生的,人们在用火的同时,不断总结火灾发生的规律,尽可能地减少火灾及其对人类造成的危害。在遇到火灾时人们需要安全、尽快的逃生。

火灾——是指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造成的灾害。

燃烧——是可燃物与氧化剂发生的一种氧化放热反应,通常伴有光、烟、或火焰。

燃烧的三要素: 可燃物、助燃物、着火源。对于有焰燃烧一定存在自由基的链式反应这一要素。

灭火的主要措施就是: 控制可燃物、减少氧气、降低着火点,化学抑制(针对链式反应)。

(7)火灾现场对人的危害扩展资料:

发生火灾后,会产生浓烟,遇到浓烟时要马上停下来,千万不要试图从烟火里出来,在浓烟中采取低姿势爬行。火灾中产生的浓烟由于热空气上升的作用,大量的浓烟将漂浮在上层,因此在火灾中离地面30公分以下的地方还应该有空气,因此浓烟中尽量采取低姿势爬行,头部尽量贴近地面。

在浓烟中逃生,人体如果防护不当,容易将浓烟吸入人体,导致昏厥或窒息,同时眼睛也会因烟的刺激,导致刺痛而睁不开。

此时,可以利用透明塑料袋,透明塑料袋不分大小都可利用,使用大型的塑料袋可将整个头罩住,并提供足量的空气供逃生之用,如果没有大型塑料袋,小的塑料袋也可以,虽然不能完全罩住头部,但也可以遮住口鼻部分,供给逃生需要的空气。

使用塑料袋时,一定要充分将其完全张开,但千万别用嘴吹开,因为吹进去的气体都是二氧化碳,效果适得其反。

如果是晚上听到报警,首先应该用手背去接触房门,试一试房门是否已变热,如果是热的,门不能打开,否则烟和火就会冲进卧室;如果房门不热,火势可能还不大,通过正常的途径逃离房间是可能的。离开房间以后,一定要随手关好身后的门,以防火势蔓延。

8、火对人类的危害有什么?

风烛残年受煎熬
20世纪90年末,我国已进入人口老年化国家的行列。据联合国统计:2002年,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1.34亿,约占我国总人口数的10%;到2050年,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将达4.37亿,约占我国总人口数的30%。由此将带来的诸多老年人的社会问题已引起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的高度重视。老有所终,老有所养,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但近年来,老年人因不注意防火安全而屡屡成为火灾的受害者,值得我们深思和警觉。
2001年5月2日凌晨1时32分,江苏省江阴市澄江镇胜利路14号工艺器小商店因电线短路引起火灾,将住在店内的两位老人烧死;2002年1月23日晚10时许,南京市栖霞区尧化街道吴边村一龚姓老人因吸烟不慎引发火灾,致龚某本人死亡。据分析,导致许多火灾中老人死亡的最主要原因是无人照顾,用火用电不慎,缺乏必要的防火常识,自救能力差所致。
老年人为社会辛勤奉献了一生。他们含辛茹苦地将子女抚养成人,为了社会和家庭,常常夙夜不寐,风雨兼程,任岁月的风霜在脸上镌刻下逝去年华的印记。“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风烛残年,本应享受人间的欢乐和生活的温馨,却不幸罹受火难,在烈火的灼烤煎熬中远离为之奔波和眷恋着的人寰。
天真稚童命乖蹇
1994年12月8日下午4时45分许,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馆正在进行着学生汇报表演,突然台上聚光灯引燃幕布而发生火灾,致使325人死亡,其中288名是9至14岁的少年儿童;2000年7月28日2时46分,黑龙江省大庆市青少年宫发生火灾,致14名6至12岁的少年儿童死亡;2001年6月5日凌晨0时15分许,江西省广播电视艺术幼儿园发生火灾,13名幼儿窒息死亡。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未来,没有什么比“花朵”更能恰当地形容他们的天真无瑕和活泼烂漫了。但一朵艳丽的鲜花需要雨露的滋润和阳光的亲吻,需要汲取大地的精华,需要人们无微不至的呵护!火的疯狂却如暴风骤雨般将稚嫩的花朵摧残,多少家庭承受着火灾的重创与摧残。发人深省的是少年儿童虽然是许多灾害的受害者,但他们同时也是多起事故的直接肇事者。据统计,我国每年约有10%的火灾是由少年儿童玩火引起的。
红颜命薄火销魂
1999年10月18日,江苏省沭阳县宁波康乐城发生火灾,14名死亡人员中女性有13名;2000年4月22日上午10时45分许,山东省青州市青岛丰旭实业有限公司青州分公司肉鸡加工车间发生火灾,38名遇难者中有女工34人;2000年6月4日凌晨3时7分许,厦门富士电气化学有限公司发生火灾,8名女工窒息死亡;2000年6月10日6时20分许,福建省泉州市宝洲路万春大厦六楼金山服装配件有限公司发生火灾,7名女工死亡;2001年12月13日凌晨4时30分,湖南省娄底市城区“一剪梅”美容美发店发生火灾,住在店内的3名女服务员因烘烤床单不慎窒息死亡;2002年3月13日上午6时50分,广东潮阳市陈店镇汕柄村一文胸厂发生火灾,5名女工火中丧生;2002年4月3日中午11时50分,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厦发生火灾,3名女性被烟熏致死。
近年来,我国许多女性跻身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和饮食、娱乐服务业中,她们一方面以工作勤奋、细心周到赢得许多男性所不能从事的工作岗位,但另一方面,由于多数女性特有的脆弱心理,体单力薄,加之火灾防范意识较差,缺少起码的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往往成为许多火灾的直接受害者。在许多火灾前面,许多女性的确是火灾的弱者!她们能承载繁重的社会和家庭的负荷,却承载不了火灾的侵犯。
白色殿堂把命丧
1994年9月18日8时许,大连市一医院的高压氧舱发生火灾,致11名病人烧死;同年8月26日,山东省烟台市又一高压氧舱发生火灾,致7人死亡;1998年8月26日,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发生火灾,致14人死亡,14人受伤;2000年10月26日上午9时42分,北京协和医院北配楼地下一层因工人违章电焊而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
医院,本应是病人的庇护所,承担着救死扶伤的职责。白色是宁静安详的象征,启动着生命的航程。多少人带着期盼的目光,充满着对生命的渴望住进这白衣天使的殿堂。但他们中有的人却十分不幸,在忍受病魔无情折磨的时候,却又进了火的炼狱,成为火魔肆虐后的冤魂。火魔的光顾比病魔的纠缠更可怕!当脆弱的生命之舟驶进停泊生命港湾的时候,他们能坚强地与病魔抗争着,却不堪抵御火魔疯狂的扼杀。
“弱者”安全当重视
消防“弱者”,需要社会更多的关爱和呵护。怎样才能更好地保护他们,使他们免遭无情火魔的涂炭呢?
第一,全社会要为弱势群体提供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生存环境。幼儿园、医院、学校和劳动密集型厂房是老人、妇女、儿童集中的场所。这些场所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法规的要求,提高建筑的耐火等级,按要求设施防火分区,配置完善的消防基础设施,时刻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道。要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的消防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各类存在的火灾隐患,周密考虑和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为他们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第二,要加强对老人、妇女、儿童及病患者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因为他们在社会群体中要么身残体弱,要么心理脆弱,他们在许多突发性的火灾事故中往往因应付失当或举止失措,而成为火灾的直接受害者。有的甚至因不懂如何防火而助火为虐,成为一些火灾事故的肇事者。因此,全社会应加强对他们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处理突发火灾事故的能力,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保护能力。家庭、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医院等单位应主动承担起消防宣传的职责,加强对他们的消防宣传教育,使他们了解火灾的危害性,掌握必备的消防安全基本知识和常用灭火技能,从心理上、意识上和行动上筑起一道坚不可摧的抵御火灾的防线。
第三,家庭和有关单位应主动承担起消防安全责任。帮助弱者,保护弱者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家庭是社会的一个天然的基层细胞,人类美好的生活在这里实现,人类胜利的力量在这里滋长”。所以家庭应首先主动承担起对他们的消防安全监护,对家庭中的儿童、老人、病人应加强照顾,勤于护理,对可能危及他们生命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及时排除,不要让他们接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从事具有一定火灾危险性的作业,为他们提供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有的家庭中的老人和小孩主动承担起炊火烧饭的家务,但素不知这易导致家庭火灾事故的发生;还有的家庭子女远隔异地,疏于照顾老人。老人孤单寂寞,又行动不便,一旦招惹火灾极易成火灾的殉难者。有的父母疏于照看儿童,在外出时将他们锁在室内,一旦发生火灾难以逃生。医院、幼儿园、学校等单位应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条件,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保障。学校、幼儿园、医院、敬老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单位、场所应主动承担起相应的消防安全监护职责,加强照看和管理教育,及时消除火源,确保消防安全。
第四,政府职能部门应加强对老人、儿童、妇女、病患者集中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幼儿园、学校、医院、养老院和劳动密集型场所也是公众聚集场所,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是消防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政府部门特别是公安消防机构对此应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对这类单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从建筑防火审核等源头工作抓起,督促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器材,采取积极有效的消防安全措施,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改正。对改正不合格、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的,要依法采取坚决有力的强制性措施,直至责令停止使用或停止生产,绝不能养疽成患,姑息成灾。

与火灾现场对人的危害相关的内容

其他城市天气预报